全国唯一上榜地级市消协组织!佛山市消委会案例获评优秀
佛山市消委会是全国唯一
上榜地级市消协组织
作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的重点试点项目,佛山市消委会《首创支持预付式消费集体诉讼 共建共享安全放心消费环境》获评“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”,是全国唯一上榜的地级市消协组织。
近年来,佛山市消委会始终紧扣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,注重消费维权领域实干创新,运用法治力量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,2021年3月,在全国首创出台《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指派律师专家顾问团律师先后免费代理4宗教育培训领域的集体诉讼案件,涉及消费者多达264名,诉前调解及法院判决返还金额约108.42万元。集体诉讼工作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提升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,获得了消费者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赏认可。
建章立制
推进集体诉讼规范管理
为切实履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赋予消协组织的公益性职责,佛山市消委会聚焦投诉热点、难点,坚持问题导向,一是以预付式消费纠纷为突破口,研究出台《办法》,明确集体诉讼申请受理条件和程序规则等,促进集体诉讼工作落实落地,打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“最后一公里”,开创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新路径。二是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调整工作程序,为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开展集体诉讼工作提供业务遵循和机制支撑。
专业力量
促进集体诉讼提质增效
集体诉讼工作开展以来,佛山市消委会充分利用律师顾问团资源,发挥专家、律师等专业团队作用,为开展集体诉讼工作提供专业力量和智力支持。一是在《办法》的指引下,根据侵权人数、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,有针对性地合理利用和配置律师顾问团资源,提高了处理消费投诉的效率。二是通过指派律师顾问团律师免费代理消费者的投诉案件,大幅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,打消消费者的维权顾虑,提高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。同时,集体诉讼工作以律师顾问团专业律师为支撑,为消费维权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,极大提升了维权质量。
司法约束
推动营造良好经营生态
商家“跑路”将风险与损失转嫁给消费者,而《办法》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。一是具有强制力的司法力量介入,通过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,让失信经营者受到严重制约,提高企业的失信成本,对相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产生更大的威慑力。二是借助司法审判效力,引导行业规范管理、守信自律,有效督促经营者学法、守法、诚信经营,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诚信、健康、理性的预付式消费市场。三是在集体诉讼过程中,向消费者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,鼓励消费者积极投诉,增强消费者使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和信心。
舆论监督
实现消费环境共治共享
在《办法》的指导下,2021年5月首战告捷的预付式消费纠纷集体诉讼案例上榜中消协《2021年上半年投诉分析之11大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》,获评第四届“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”。一方面,借助集体诉讼的舆论效应,强化了各消费领域的普法宣传,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意识,强化消费者对消费内容、违约责任等细节条款及证据保留观念,增强其理性维权、依法维权本领。另一方面,通过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纠纷集体诉讼案件实行全过程关注、追踪报道,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,达到警示经营者、启示消费者、激励维权者的良好社会效果。
下阶段,佛山市消委会将坚守“消费者至上”理念,坚持履职为民,以共促消费公平为目标,进一步完善《办法》,指导各区消委会铺开支持预付式消费集体诉讼工作,加大集体诉讼的司法实践力度,降低消费者依法维权时间、精力和成本,增强消费者集体诉讼便民、利民、惠民获得感,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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